6月22日,国家卫计委、民政部联合下发通知,确定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,北京市东城区等50个市(区)入选。通知表示,各省(区、市)要积极探索地方医养结合的不同模式,并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2016年底前每省份至少启动1个省级试点,积累经验、逐步推开。
而在不久前的5月17日,国家卫计委、民政部发布《关于遴选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》,表示将遴选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,为全国医养结合工作提供示范经验。前后仅1个月时间,试点名单便出炉,可见国家对"医养结合"的重视。
读懂医养结合
医养结合即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,是我国深化医改、应对老龄化、增进亿万家庭福祉的惠民举措。国家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试点,旨在促进试点地区先行先试,积极探索,率先构建起覆盖城乡、规模适宜、功能合理、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;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,出台一批可持续、可复制的体制机制和创新成果;创新医养结合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,为全国医养结合工作提供示范经验。
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、无病疗养,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。其优势在于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的资源,为老人持续提供服务。
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并非当前热议的让老人"背井离乡",去二三线城市养老,而是在重新审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服务性理念,将老年人的健康与医疗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,以区别传统的单纯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需求的养老服务。这一模式的优势在于,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的资源,为老年人持续提供服务,在一定程度上省去了老年人频繁往返于医院和养老机构的麻烦,还能缓解医疗资源紧张的问题,提高医院床位周转率。
实施原因
据统计,截至2015年底,我国6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人口总量的比重已达到10.5%,超过世界平均水平。我国将进入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时期。现阶段我国人口老龄化突出表现为三个特点:未富先老、未备而老和孤独终老。
我国的养老和医疗分属两大体系,国内现有养老机构多采取"医养分离"照料模式,老人尤其是患病、失能、半失能老人的医疗供需矛盾突出。
目前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薄弱,主要体现在:总量不足;服务内容较单一,以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休闲娱乐为主;服务水平较低,大部分服务人员未接受专业培训,服务质量参差不齐;资金来源单一,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,后续发展动力不足。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,目前我国各类养老机构达到4万多家,但真正具备医疗服务能力的不到20%。绝大部分老人选择居家养老,并不住在养老机构里,他们能得到的医养结合服务少之又少。
由于国内当前存在不少空巢老人、独居老人,如果社区拥有完善的医疗体系做保障,老年人可以享受到保健、卫生、心理援助等多元化的养老服务,不仅能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,更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及幸福感。
成败关键在社区医疗机构
我国的养老模式"以居家养老为基础,社区服务为依托,机构养老为补充"。在资源分配上,90%的老人居家养老,6%依托社区,进入机构养老的仅为4%。换言之,居家养老而非入住养老院,是我国老人的主要养老方式。如果"医养结合"的资源最终流入大医院和大型养老院,将导致大部分居家养老的老人面临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匮乏的困境。
因此,"医养结合"成功与否的关键,在于能否在社区落实,向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"医养结合"服务。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扩充社区医疗机构的功能,使其成为既能提供医疗服务,也能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综合服务机构。例如,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可以在送药上门、陪同就医的同时,提供上门护理、日间照料等服务。并且,应当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"医养结合"领域,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降低老年人的费用支出。
从医疗到养老怎样整合?
目前养老院不方便就医,医院里又不能养老,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经常在家庭、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奔波,对老人及其家人来说都是重负。在此背景下,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就成为必然。
正因为如此,"医养结合"型的养老护理模式备受期待。社区居家养老符合传统家庭养老的观念和习惯,保留了老年人固有的生活方式,不仅有利于尊老敬老文化的传承,增进老年人的归属感和安全感,同时也可以降低养老成本,减轻社会和家庭的养老负担。
目前,一些人对于"医养结合"仍然存在误解,认为医养结合仅仅就是把养老院和医院合并在一起,或者是养老院里开设医疗室,医院里设置养老病床。如果这样做,最终将使得医院和养老院的规模不断扩大化,对社区的覆盖也将日趋薄弱,脱离了"医养结合"方便老年人的初衷。
有人指出,养老与医疗的结合,应该是养老机构本身能够为老人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,包括基本医疗、康复医疗、健康教育、健康管理、健康巡诊等。而这些,首先要有政策支持,比如,简化审批流程,降低养老机构设医疗机构、医保定点资质的准入门槛,解决医保结算问题。
以下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名单:
1.北京市:东城区、海淀区
2.河北省:石家庄市、邯郸市
3.山西省:太原市、大同市
4.内蒙古自治区:呼和浩特市、鄂尔多斯市
5.辽宁省:沈阳市、大连市
6.黑龙江省:哈尔滨市、齐齐哈尔市
7.上海市:徐汇区、普陀区
8.江苏省:苏州市、南通市
9.浙江省:杭州市、嘉兴市
10.安徽省:池州市、芜湖市
11.福建省:厦门市、三明市
12.江西省:南昌市、赣州市
13.山东省:青岛市、烟台市
14.河南省:郑州市、洛阳市
15.湖北省:咸宁市、随州市
16.湖南省:长沙市、湘潭市
17.广东省:东莞市、江门市
18.广西壮族自治区:南宁市、贺州市
19.重庆市:九龙坡区、垫江县
20.四川省:雅安市、攀枝花市
21.贵州省:贵阳市、铜仁市
22.陕西省:安康市、铜川市
23.甘肃省:兰州市、庆阳市
24.青海省:西宁市、海东市
25.新疆维吾尔自治区:乌鲁木齐市、克拉玛依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