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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:中医药补偿比例高于西医药20%
来源:迈康网    时间:2008-7-24 16:11:54    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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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浙江省出台新农合,扩大补偿范围的主要内容为:中药、中医诊疗项目的补偿比例原则上高于西药、西医诊疗项目20%以上。

    日前,浙江省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》,要求进一步扩大新农合的补偿范围。新农合扩大补偿范围的主要内容为:中药、中医诊疗项目的补偿比例原则上高于西药、西医诊疗项目20%以上。
    据了解,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缓解农民“因病致贫,因病返贫”状况的健康保险制度,有效地减轻了家庭医疗费用支出的负担。记者从市卫生部门获悉,截至今年6月底,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参合人数506.03万人,已参合人数473.84万人,参合率93.6%,比去年底提高10.3个百分点。

    该省此次新农合补偿范围进一步扩大,并向慢性病倾斜,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患肺结核病的,在国家已有“免费”政策的基础上,因肺结核病辅助治疗发生的其余费用,纳入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范围。对参加新农合的有妊娠合并症、并发症等高危因素的孕产妇,其住院分娩发生的费用纳入新农合住院补偿范围,并适当提高补偿比例,鼓励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。凡参合对象属于确诊为苯丙酮尿症的10岁以内的患儿,根据医生处方在指定地点购买无苯丙氨酸奶粉的费用,纳入新农合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项目支付范围。

    该省在大病住院统筹的基础上,进一步完善小病门诊统筹补偿办法,全面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乡镇卫生院)门诊费用报销制度,积极推行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费用报销,并采取计算机联网管理,实行实时结报。

(责任编辑:匿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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